年终奖扣税标准有多少?有哪些计算标准?
2022-11-16 08:27:24 来源:税法网
当年终奖数额超过临界点哪怕1元时,对应的纳税税率将提高一档,如从3%提高到10%。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出现纳税人的纳税额大幅增加,导致年终奖“多发少得”、实际收入不升反降的情况。所以,年终奖如何发?发多少?如何规避纳税风险?
年终奖扣税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该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年终奖扣税方法一: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1600元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等于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乘以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甲2006年年终奖为12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2000元,则应纳税额为1195元。
1、12000除以12等于1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2000乘以10%减25等于1175(元)
3、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2000减1600)乘以5%等于20(元)
4、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1175加20等于1195(元)
年终奖扣税方法二: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时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等于(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减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
例2: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1600元(只有1000元),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1600元之间的差额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1600-1000)=2400(元)
2400除以12等于2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为2400乘以5%等于120(元)
年终奖扣税方法三:年终奖除以12低于1600也要纳税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1600元也应该纳税。
因为纳税人的费用扣除额在工资中已扣除,用全年奖金除以12,主要是为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不能作为判断是否纳税的依据。
例3:乙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8000元,用全年奖金除以12后为1500元,虽然这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1600元,但也应按相应税率缴纳税款1775元。
18000除以12等于15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应纳税额为18000乘以10%减25等于1775(元)
年终奖扣税方法四:发放季度奖的计算
根据(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能享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后,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的优惠。因为在一个纳税年度里,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例4:2006年4月份工资、薪金为5000元,每季度奖2000元,由于每次发放季度奖时,都必须与其当月的工资收入合并缴税。
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2000)-1600=5400元,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
应纳税额为5400乘以20%减375等于705元
在此提醒纳税人,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不享受年终奖计税优惠。
年终奖扣税方法五:单位发不含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对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由单位负担的,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二)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三)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四)应纳税额等于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乘以适用税率B减速算扣除数B。
例5、假设单位为每个员工发放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10825元,单位为每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为1175元。计算过程为:
第一步,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10825除以12等于902.08元,对应适用税率A为10%,速算扣除数A为25;
第二步,按第一步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将不含税年终奖换算成含税的年终奖,即含税的年终奖收入=(不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第三步,按含税的年终奖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12000除以12等于1000元,对应适用税率B为10%,速算扣除数B为25;
第四步,按确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等于含税的年终奖收入乘以适用税率B减速算扣除数B。
应纳税额等于12000乘以10%减25等于1175元
如果纳税人取得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1600元,应先将不含税年终奖减去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方式处理。
特别提示:根据(国税函〔2005〕715号)规定,企业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年终奖扣税的两种计算公式
一种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等于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乘以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等于(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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