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税务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有什么?
2023-04-19 08:39:14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税务人员职务犯罪会受到什么处罚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违纪活动,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的总称。
税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为犯罪主体的职务犯罪,诸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税务人员均可构成。但刑法规定的只能由税务人员构成的职务犯罪只有两个罪名,即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和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此两罪的,依法应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税务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是占有型职务犯罪。这类犯罪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国家税款或公款据为己有,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具体表现有:收税不开票,开大头小尾票、贪污税款、异地转移税款、从中谋取非法利益予以私分,中饱私囊,将公款、公物占为己有。
二是渎职型职务犯罪。这类犯罪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尽职、不负责,导致国家税款严重流失。具体表现为:收人情税、关系税,超越权限减免税收,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擅自认定,不该停业、废业的办理停业废业;玩忽职守,致使国税税收少征漏征,误退、多退;违反执法程序,超越职权,滥用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该查封扣押的违法查扣,严重侵犯纳税人的权利,造成严重政治影响。
三是交易型职务犯罪。这类犯罪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作为交换资本,以权谋私,以税谋私,具体表现为利用税务检查、违法违章处罚、人事管理等权利索贿受贿、收受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严重影响公务活动;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或下级机关私人开支的费用;以各种名义和借口向所管辖的纳税人借钱借物,借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收受或索要纳税人礼品、礼金和证券。
四是徇私舞弊型职务犯罪。这类犯罪人员往往出于个人的不法或不正当目的,以这种徇私舞弊的行为,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具体表现为:工作责任心差,随心所欲,徇私枉法,不能尽职尽责,该收不收,该查不查,少征或不征税款。
三、税务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
一是加大教育力度,营造预防税务职务犯罪的浓厚氛围。要始终不渝、坚持不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每个税务干部的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恪尽职守的防火墙,让大家在思想上不想犯法。要着重开展税务纪律教育、税务职业道德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及警示教育,让全体税务干部牢记总局的十五不准,省局的六条禁令,教育广大税务工作者正确对待权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还要不断开展业务培训教育,提升干部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不至于在工作中执错法、收错税。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种工作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制度是一种保证,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根本性保证,没有制度遵守,无章可循,职务犯罪将是不可避免的,必须要用制度来规范税收执法权力和行政管理权力,在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各个工作环节,明晰工作标准,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从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出售,税款缴纳,户籍巡查,税收检查、审理、执行,以及税款入库等各个方面实行规范管理;在行政事务管理方面从车辆管理,基建招标及物品采购登记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度的落实与完善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同时要在税务工作各环节经常进行风险排查,对排查出来的有不良行为的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有不良苗头的事给予关注和处理,增强税务人员依法收税、按章办事、廉洁执法的岗位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行使职权。预防职务犯罪,就是在犯罪之前,及时分析排查,未雨绸缪,严密防范,遏制犯罪现象发生。
三是查处案件,征治腐败。查处也是一种预防,是对税务职务犯罪的特殊预防。对税务违法犯罪的查处,既惩治了腐败问题,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又能起到警示作用,达到威慑效果,让其他税务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认识到税务职务犯罪的危害性,给犯罪分子自己、给家庭、给集体带来的损失,认识到税务职务犯罪的成本多高,付出的代价多大,使其不敢犯罪,达到预防税务职务犯罪的目的。反之,如果查处不力,打击不够,久而久之,职务犯罪就会形成一种不良风气,而社会对腐败的评价可能会出现"笑廉不笑贪"现象,因此,必须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才能更有效地预防税务职务犯罪的发生。